靳辅(清代康熙时治河名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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靳辅(1633年-1692年),字紫垣,辽阳人,隶汉军镶黄旗。中国清代治河名臣。
顺治九年(1652年),由官学生考授国史院编修。康熙十年(1671年),授安徽巡抚,加兵部尚书衔。康熙十六年(1677年)三月,靳辅从安徽巡抚任上被任命为河道总督。四月,靳辅在幕友陈潢的帮助下,广泛调查研究,曾一日之内连上8道奏疏,提出一系列建议。后因运河以东淮水出路问题及涸出土地开垦问题,被劾革职。康熙三十一年(1692年),再次被任命为河道总督,同年十一月病逝于淮安。
靳辅继承明代潘季驯“筑堤束水,以水攻沙”的治河方略,更明确了“逼淮注黄、蓄清刷浑”的重要性,多地修建南岸减水坝分泄黄河洪水,还认为洪水经过湖洼沉淀泥沙后引入洪泽湖可以加强蓄清刷黄。但他和潘季驯不同的是主张黄河和运河分开,开修了中运河,并认为海口段可以适当疏浚。著有《治河方略》及《靳文襄公奏疏》等,详细记述了他的治河主张与主要措施,对清代后期的治河产生了较大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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