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正光(乔四犯罪集团成员)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李正光(1961年5月1日 —2002年5月10日 ),男,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,朝鲜族,乔四犯罪集团成员。
是20世纪80年代东北“赫赫有名”的“乔四”犯罪集团的成员。“乔四”集团覆灭后,李正光另起炉灶,纠集黑龙江籍刑满释放、解除劳教及社会闲散人员在东北杀人抢劫无恶不作,并逐步确定了李正光在集团内的地位。
李正光集团作案13起,预谋杀人致5人死亡,伤数人,同时抢劫、绑架、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、聚众斗殴、私藏枪支弹药,无恶不作,后果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。
2002年5月10日,李正光被执行死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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