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函的写作格式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公函写作格式指南
公函是机关、团体、企事业单位之间用于商洽工作、询问和答复问题、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等所使用的正式公文。其写作格式需遵循一定的规范,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接收方的正确理解。以下是公函的基本写作格式:
一、标题
- 字体与字号:通常采用二号或小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加粗,居中排列。
- 内容:由发文机关名称、事由和文种组成,如《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X事项的函》。若事由简短,可不写“关于”及事由,直接写文种,如《XX市教育局复函》。
二、主送机关(受文单位)
- 位置:标题下一行顶格书写。
- 内容:明确具体的收件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,后加冒号。
三、正文
开头:简要说明发函缘由,包括背景、目的或依据等。常用“根据……”、“为了……”等句式引出主题。
主体:详细阐述具体事项或要求,条理清晰,逻辑严密。如需对方协助、回复或执行的事项,应明确指出并附上必要的细节说明或附件清单。
结尾:提出希望和要求,如“请予支持”、“盼复”、“特此函达”等礼貌用语,并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使用惯用结语,如“此致 敬礼”。
四、落款
署名:正文右下方空两行书写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,字体略小于正文。
成文日期:署名下方居中标注年月日,使用阿拉伯数字,年份应写全,月、日不编虚位(即1月、1日前面不加0)。
五、附件
如有附件,应在正文结束后、落款前空一行注明附件名称及序号,如“附件:1. XXX文件;2. XXX表格”。
六、抄送(发送)单位
如需抄送其他单位,可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左空两格书写“抄送:”后列出单位名称,多个单位间以逗号分隔,末尾加句号。
七、印发机关与印发日期(视具体情况而定)
部分公函会在版记部分(位于最后一页底部)标明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,用于内部流转管理。
撰写公函时,务必注意语言的正式性、准确性及礼貌性,确保信息表达清晰无误,符合公文处理的规范要求。



